香港新闻记者证管理中心及爱国新闻社,对于所有爱国记者成员,要求的工作纪律说明如下:

  1. 禁止在中国内地参与维权、负面信息报道活动;
  2. 未经中国内地政府批准禁止参与时政性活动及报道(见附件一)
  3. 禁止开展非法性有偿报道活动;
  4. 禁止编造并传播辟谣信息活动;
  5. 严格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开展活动;
  6. 如果发现爱国新闻社工作人员(包括记者)有违反以上条例,请直接报警;
  7.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。

附件一:香港媒体申请在内地设立记者站及派遣常驻记者事务问答http://www.locpg.gov.cn/fuzn/2014-01/02/c_125948692.htm